戕竹记
宋 欧阳修
      洛最多竹,樊圃棋错。包箨榯笋之赢,岁尚十数万缗,坐安侯利,宁肯 
为渭川下。然其治水庸,任土物,简历芟养,率须谨严。家必有小斋闲馆在 
亏蔽间,宾欲赏,辄腰舆以入,不问辟彊,恬无怪让也。以是名其俗,为好 
事。 
     壬申之秋,人吏率持镰斧,亡公私谁何,且戕且桴,不竭不止。守都出 
令:有敢隐一毫为私,不与公上急病,服王官为慢,齿王民为悖。如是累日, 
地榛园秃,下亡有啬色少见于颜间者,由是知其民之急上。 
     噫,古者伐山林,纳材苇,惟是地物之美,必登王府,以经于用。不供, 
谓之畔废;不时,谓之暴殄。今土宇广斥,赋入委叠;上益笃俭,非有广居 
盛囿之侈。县官材用,顾不衍溢朽蠹,而一有非常,敛取无艺。意者营饰像 
庙过差乎!书不云:“不作无益害有益。”又曰:“君子节用而爱人。”天 
子有司所当朝夕谋虑,守官与道,不可以忽也。 
     推类而广之,则竹事犹末。